首页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规则,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转让、登记结算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