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托管人办理专项计划的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安全保管专项计划资产。
监督管理人专项计划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管理指令违反计划说明书或者托管协议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计划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安全保管专项计划资产。
监督管理人专项计划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管理指令违反计划说明书或者托管协议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计划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