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2005年) 第四章 风险监控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风险监控 第十五条 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