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短期融资券交易中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2000)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