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随时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交易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