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四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不得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而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