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1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证券公司申请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申请书;

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决议;

募集说明书或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借入或募集资金的用途说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公司最近6个月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债权人资产信用的说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