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客户按其所拥有的份额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担风险;但是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