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第二章 业务规则 第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二章 业务规则 第三十五条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客户资产交还客户。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