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二章 业务规则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业务规则 第三十四条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客户资产交还客户。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