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境外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