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 第七章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证券公司控股的证券子公司,可以合并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母子公司合并评价的,母公司的分类结果适用于子公司。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略,详情请登录证监会网站)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