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章 发行与承销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发行与承销 第二十三条 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