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可以设副理事长一至二人。总经理应当是理事会成员。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总经理应当是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

理事长、董事长是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