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十七条 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设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证券交易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