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五章 处罚和其它 第二十五条 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处罚和其它 第二十五条 申请单位未获得卫星网络空间电台执照即进行卫星发射并将卫星网络正式投入使用的,应当关闭相关的卫星转发器或空中信道,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