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于认证机构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