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认证人员的能力进行培训和评价,保证认证人员的能力持续符合要求,并确保认证审核过程中具备合理数量的专职认证人员和技术专家。 认证机构不得聘任或者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