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国家认监委应当对受委托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认证咨询机构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指导。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超越委托权限实施审批,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