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六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六条 损坏计量基准,或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随意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自行中断、擅自终止检定工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