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主导实验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计量基准或者计量标准符合国家计量比对要求,并能够在整个国家计量比对期间保证量值准确;

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传递标准或样品;

具有与所从事的国家计量比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