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