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