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妥善保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地方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本级必须备案、存档。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