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四章 专门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专门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类计划生育统计调查方案要明确调查目的,规定调查方法、统计范围、分类目录、指标解释、计算方法。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属于计划生育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调查方案和调查表由计划生育部门分管统计的负责人批准制发,并报同级统计局备案;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超出计划生育部门管辖范围的,调查方案和调查表经计划生育统计部门审核后须报同级统计局审批。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