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统计调查的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统计调查的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系统内各单位与国外机构合作组织的统计调查,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国家计生委统计工作机构与外事及保密工作机构会签,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