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