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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3. 3. 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4. (二)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二)

3. 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二) 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

3.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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