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1.

1. 每个贫困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