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2009年) 1.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2009年) 1. 1. 高位法优先适用规则 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一、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