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2013年) 第五条 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以商业贿赂争取市场交易机会;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串通投标; 诋毁竞争对手商誉; 虚假宣传业绩; 其他依法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