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违反本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对外投资合作经营行为将记录在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涉及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