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