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条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条 法制机构应当将规章送审稿或者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