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2013年) 第三节

第三节 青藏高原江河水源涵养区综合治理措施

青藏高原江河水源涵养区是我国大江大河的主要发源地,生态系统脆弱,同时也是我国高寒特有物种资源的集中分布地。以保护草原、湿地、湖泊、森林、生物多样性为重点,继续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等工程,全力推进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川西藏区生态保护建设。

专栏5:青藏高原江河水源涵养区范围

甘肃:金川区、永昌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除北部飞地外)、民乐县、山丹县(含中牧山丹马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南部区块)、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刚察县、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同德县、贵德县、兴海县、贵南县、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玉树县、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

四川: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西藏:昌都县、江达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边坝县、那曲县、嘉黎县、比如县、聂荣县、安多县、索县、巴青县。

优良生态资源保护模式范围与措施。青藏高原三江源东南部、四川西北部、甘肃西南部、祁连山南麓及西藏东北部地区,河流湿地、天然林和高覆盖草地等优良生态系统的面积比例较高,以保护优良生态系统为目标,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和自然区保护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优先建立实施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上下游不同省区之间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重大生态建设成果巩固模式范围与措施。青海湖水源涵养区和三江源中北部,按照草畜平衡、以草定畜的原则,继续实施退牧还草、草原围栏、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禁牧搬迁,重点加强人工和半人工草地饲草地、畜棚、贮草棚、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能源以及基础设施等牧区配套工程的建设。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强化封山育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加强沙漠化土地防治、黑土滩治理、鼠害防治和草原防火。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濒危和高原特有生物的管护水平。

分散项目优化整合模式范围与措施。三江源西部和西藏北部地区,以保护天然高寒植被、高原湿地河湖和高原特有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为重点,对条块分割、分散实施的生态工程项目进行整合,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力度,提升生态建设成效。实施退牧还草、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加强黑土滩型退化草地治理,修复草原生态。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通过退牧(耕)还湿、蓄水、禁渔与增殖放流、增加植被等措施恢复高原河湖湿地生态。加强水土保持,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快风能、太阳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