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2013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分类治理模式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生态工程覆盖情况、生态工程建设成效,对各重点生态区的建设内容和措施进行分片优化组合,将重点生态区的综合治理模式划分为优良生态资源保护、重大生态建设成果巩固和分散项目优化整合等三类。
专栏2:综合治理模式分类、判别依据及治理策略
模式分类
判别依据
治理策略
A、优良生态资源保护
县域内优良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50%。
优先实施生态补偿和奖励。
B、重大生态建设成果巩固
生态工程实施后生态系统转类面积达到应转面积50%以上,或各类植被长势明显改善,生态退化得到有效遏制的区域。
进一步投入成果巩固资金。
C、分散项目优化整合
分散实施多项生态工程项目,或工程实施时间短,生态成效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的区域。
对现有生态工程进行综合规划、整合与提升,加大投入力度。
优良生态资源保护模式。本模式适用的范围为优良自然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包括自然条件较好、对区域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高、人类生存依赖强烈的优良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治理的关键措施是优先实施生态补偿和奖励政策,通过减轻生态压力确保优良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重大生态建设成果巩固模式。本模式适用的范围为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较好且成效突出的区域,主要是2000年以来国家实施了重点生态工程后,生态系统退化局面得到有效遏制、植被恢复较好的区域。生态治理的关键措施是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长期管护、巩固成果的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建立有针对性的成果巩固长效机制。
分散项目优化整合模式。本模式适用的范围为生态工程项目分散、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区域,主要是分散实施多类生态工程,由于项目管理分割、缺乏协调、建设周期较短等原因,导致成效不明显的区域。生态治理的关键措施是通过制定综合生态治理规划,对生态工程项目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工程项目组织方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提升生态建设成效。
多种模式组合。对于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生态治理模式的区域,根据区域内优良自然生态系统所占的面积比例和已有生态工程实施情况,以县为单位,确定由不同治理模式构成的组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