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人员支出、投资经商办企业,以及购置交通工具、移动电话和其他与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不相符的各项开支。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