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实行中央、省、县分级管理。市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有关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