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2020年) 参照范例一
参照范例一
对关键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要按照疑点是什么、疑点因何产生、事实是怎样的思路,会同侦查机关,以问题为导向,严谨细致地查清事实,消除疑点。
被告人忻某某因经济拮据而产生绑架儿童并勒索家长财物的意图后,将女孩杨某某(女,殁年9岁)绑架,从杨某某处取得其父亲的手机号码和家中的电话号码后,将杨某某杀害掩埋。随后,忻某某乘火车至外省某县购买了一部波导S1220型二手手机拨打杨某某家电话索要60万元赎金。公安机关破案后,从被告人忻某某处扣押波导S1220型手机一部,忻某某供述了绑架杀人经过,指认了埋尸现场,公安机关起获了被害人尸骨。
被告人忻某某被一审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上诉。某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由改判忻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某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由改判忻某某死缓,主要是因为涉案手机的串号存在疑点,本案系根据手机定位抓人,忻某某持有的波导S1220型手机是其在外省某县某手机店购买的二手手机,店主在证言中讲卖给忻某某的手机串号为3425237511276xx,而公安人员据以定位并扣押在案的手机串号是3509741143892xx,手机的同一性存有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