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