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八章 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 行政学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脱产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