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二章 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 (二)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二) 第二章 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 (二) 对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师资培训、开放办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