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二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二条 行政学院应当立足于政府工作需要,着重建设行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以及应急管理等学科体系。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