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根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听取申请人代表或者部分申请人的意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