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向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依次类推;
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向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依次类推;
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