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