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