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