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二章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