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